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精神,进一步把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等单位联合组织策划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该巡回展选取了省内外部分反面案例和正面典型,分“法正廉清、反对‘四风’、法与权、法与情、现身说法、法治兴邦”七个展区,通过图文、多媒体和专题片等形式,把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有机结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对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参观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的通知》(云群组[2013]30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学校的参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人员范围
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学校人、财、物及工程项目等岗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如下:人事处4人,财务处4人、国资处3人、基建处2人。
二、参观时间、地点
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云南海埂会堂3楼,学校参观人员由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乘车前往,乘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按照参观人员范围要求通知到相关人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参观的人员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组织部进行请假。参观人员名单请于12月10日下午5:00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国贤,电话:65227680,13987151026
郑 晓,电话:65813260,152884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