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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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学院:

    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推动党员干部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焦裕禄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与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高度契合的。“三严三实”要求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有力抓手和实践载体。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倾向,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查找思想上、作风上的差距,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高度重视不松懈、深化整改不松劲,狠抓整改落实,力求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改成效。

    二、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见成效。各党委(总支)、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校和本部门、本单位的“两方案一计划”, 以“三对照三查看”为抓手即对照责任分工,查看整改任务是否完成;对照时限要求,查看整改进展是否顺利;对照社会评价,查看整改效果师生是否满意,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见成效。4月30日前,要对学校“两方案一计划”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任务和本部门、本单位的“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逐项逐条开展一次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对还没有落实的任务,逐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对落实得不到位或师生不满意的,继续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安排;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抓好巩固和提升。请各党委(总支)、各部门4月30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报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人:郑晓,65220009)

    三、坚持“一把手带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抓整改落实的制度保障。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党委(总支)、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继续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不撤、职责不变,一套人马一抓到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对“两方案一计划”都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纳入台账管理的任务进行检查,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不改不销。学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督导组将随机对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的,将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四、坚持跟踪问效、持续用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回潮”有所反映。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抓巩固,不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使那些已经解决的作风问题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巩固;要抓节点,采取随机调研、明察暗访、财务审查、印发提示卡等形式,坚决防止请客送礼、收受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在重要节日集中反弹;要抓惩处,对“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力度。